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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体育电子: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米兰体育电子    发布时间:2026-04-07 09: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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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纺织机械制造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创新驱动型的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产品的性能、质量、效率和环保等方面,从而决定着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前途。2025年以来,受全球经济稳步的增长放缓和下游纺织服装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国内纺机行业的主要经济指标面临很多压力。根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的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纺机企业营收同比减少4.38%,总利润同比减少17.82%。但纺机产品的出口实现了大幅度增长,据国家海关统计,2025年 1-9月我国纺机出口45.16亿美元,同比增长35.33%,显示了我国纺机机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行业短期内仍将面临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运行压力持续存在,但长期向好的基本盘没改变。发展机遇大多分布在在智能化升级需求、新兴市场扩张以及产业用纺织品领域。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三大核心趋势,引领行业未来走向。我国纺织行业有着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韧性,国家的政策支持、企业实力的增强和市场需求的提高为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纺织机械行业有望保持稳健发展形态趋势,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纺织机械板块是公司具备拥有竞争优势的一项业务,具有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自收购全球最类纺织机械制造厂商英国MAKIE后,公司麻类纺织机械装备业务技术实力得到逐步加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逐步将技术优势转换成市场占有率成果。目前公司在麻纺设备、绢纺设备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亚麻纺织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目前全球70%以上的亚麻纤维在中国完成纺织服装加工,产成品覆盖全世界。亚麻是麻纺行业中最大的品类,经济规模占麻纺行业的70%以上。受2023年欧洲亚麻歉收影响,全球亚麻价格曾一度飙升,但2024-2025年随着欧洲和埃及产量恢复,亚麻原料价格已从历史高位理性回落,随着前期高价采购所形成的库存减值压力逐渐释放,产业已进入复苏周期。我国拥有庞大的花钱的那群人,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一直更新,对纺织服饰产品的要求逐步向高品质、个性化、时尚化、舒适性、健康环保等方向转变,麻纺织品所蕴涵的高品质、舒适性和绿色生态特征符合消费升级的方向。在绿色产品主导世界纺织品和服饰消费新潮流的当下,有着天然保健功能的麻类纺织品前景广阔。麻纺织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链逐渐完备、技术持续进步和消费理念的变化都息息相关。麻纺织公司能够在产品上逐渐完备美学设计,从而满足那群消费的人一直在变化的需求。

  公司通过在装备水平和亚麻纺织技术上的一马当先的优势,在成本控制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方面得到市场的充分认同,“金鹰”亚麻纱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金鹰”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在麻纺行业的市场占有率高、客户稳定,同时在自身亚麻纺纱的基础上拓展亚麻面料织造,产品深加工,逐步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纯收入能力。

  塑料机械制造是塑料加工工业中所使用的各类的机械以及装置的总称。根据塑料制品的生产的全部过程,可以将塑料机械分为塑料配混机械、成型机械、二次加工机械、加工辅助机械或装置四大类。其中塑料成型机械又称为塑料一次加工机械。根据塑料加工工艺划分,又可以将塑料机械分为挤出机、注塑机、吹塑机三大类。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注塑机生产国和消费国,拥有庞大的制造基础,产品不仅满足国内需求,还大量出口至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地。我国注塑机行业目前已处于从高速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关键阶段,行业增长动力正从简单的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转向依赖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价值塑造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已从价格战转向技术、品牌、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比拼。注塑机作为重要的工业装备,其行业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和下游产业的景气度高度相关。金鹰塑机从始至终坚持以产品研制、提升性能作为重要的突破口,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注重高效、节能、智能的功能产品研究开发,致力于打造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塑机行业标杆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是麻、毛、绢纺织机械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亚麻纺、绢纺、织造、制衣;注塑机械系列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纺织机械的业务模式是公司从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的方式。公司纺织品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分析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规划,在采购原材料后经过不同分、子公司进行生产,分别制造出各种支数、型号的亚麻纱、绢丝、面料等产品,以满足和销售给不一样的需求的客户。企业内部设立有专门的纺织品销售部门,分别为内销和进出口业务部门,其中内销方面主要负责国内的业务,而进出口部门则负责全球业务,其中包含公司主要的销售地(欧洲、日本、印度、土耳其等)。针织、梭织服装出口国外的由客户提供设计、品牌,按订单组织生产。公司注塑机业务的经营模式是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方式。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02亿元,较上年上升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3.62万元,较上年下降6.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情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另外的应收款、存货以及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及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于2025年末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如下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母公司报表因计提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产生资产减值损失61,766,408.42元,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该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03号)。

  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04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05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利成、张世超、徐盛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别的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企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事前认可,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06号)。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授信经营事物的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2028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之前)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能够最终靠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最高额抵押、质押债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该最高额债权限额以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价估计价格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超过该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前述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2026-007 号)。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并在确定后发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2,912.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36,201.46元,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还债务的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纺织、纺织机械及塑料机械行业属于传统制造业,近年来受亚麻原材料价格大大波动及部分国家加征一定的关税的影响,公司在海外筹建生产基地,资本建设支出增加。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匹配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建设及未来资金需求等,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竞争力,以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长期价值。

  (三)公司是不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充分地披露分红政策和相关信息,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分红计划和财务情况。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时,将给予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中小股东可利用互联网投票方式对本方案做投票,公司将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同时,公司采取多种渠道和投入资金的人做沟通,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公司就现金分红情况做沟通。

  公司将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以提升经营质量为核心,逐步的提升盈利能力和投资者回报水平。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塑机”)及金鹰塑机选择分期按揭的部分销售客户。

  ● 本次继续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其中公司为金鹰塑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金鹰塑机对选择分期按揭的部分销售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为扩大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的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金鹰塑机继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专项用于金鹰塑机办理零售小微设备贷及对公买方信贷融资等业务,由金鹰塑机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再与其部分选择分期按揭的销售客户签署担保合同,上述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日起至2028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选择分期按揭的部分优质或信用良好的销售客户办理零售小微设备贷及对公买方信贷融资等业务。

  待股东会通过后,由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鹰塑机实际发生销售业务时,根据销售客户的需要办理零售小微设备贷及对公买方信贷融资等业务,由金鹰塑机签署担保合同(每笔担保以中国光大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须在关于上述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相关合同。金鹰塑机签署的担保合同在上述最高额担保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在各期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

  董事会认为,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扩大其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继续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其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金鹰塑机管理层继续办理和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合同和相关手续事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指金鹰塑机合作的部分销售客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71,308.6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1%;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30,871,308.6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8%。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塔城金鹰木质素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650万万元。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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